湖北两案件入选 202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发布

湖北两案件入选 202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发布

原标题:湖北两案件入选,202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发布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其中湖北法院办理的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和一起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案件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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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图源:最高人民法院)

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为米某集团总公司与上海米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海米某某公司、丸某某泡芙店立即停止在店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经营活动中使用“米芝莲”“米芝蓮”标识,停止使用并注销“www.shmizhilian.com”域名;上海米某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停止将“米芝莲”作为其企业字号,且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与“米芝莲”“米其林”“MICHELIN”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上海米某某公司赔偿某某林公司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费用)1000万元;丸某某泡芙店、尤某某在2万元内承担连带责任;上海米某某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影响;驳回某某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案件为湖北汇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张某扬、湖北志某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志某公司、张某某立即停止侵害汇某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二、志某公司赔偿汇某公司经济损失10435470元,张某某在7%的责任范围内对该项赔偿负连带责任;三、志某公司、张某某连带赔偿汇某公司维权合理支出1677790元(含刑事案件产生的鉴定费、律师费和翻译费1477790元);四、驳回汇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志某公司和张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后申请撤回上诉。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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