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最新人事任免

湖北最新人事任免

原标题: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

(2024年4月26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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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4月26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张薇薇、蔡凡、陈昆任洪山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刘刚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梅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甘顺利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国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洪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26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严中兴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刘海情为洪山区司法局局长;

免去邓爱华洪山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院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2024年4月26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邢勇同志提请任命的议案,并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了表决。决定任命:

蔡文娟(女)、蔡粤(女)、曾武、查明娜(女)、陈昌丽(女)、陈芳(女)、陈丰年、陈浩、陈见波、陈劲松、陈石(女)、陈淑娟(女)、陈天星(女)、陈雅洁(女)、陈艳平(女)、谌露(女)、程云(女)、代磊、邓丹(女)、邓均佳、邓礼、丁金艳(女)、丁竹(女)、段帆、凡婷(女)、樊蓉(女)、冯亚萍(女)、冯源清、干文桥、高嫦(女)、葛钿钿(女)、耿斌斌(女)、耿珊珊(女)、古梦婕(女)、光宣虎、郭盈罗靖、韩蓓(女)、韩莉莎(女)、韩少俊、韩轩、何红艺(女)、何嘉亮、何亮、何幸航(女)、何杨阳、胡慧(女)、胡建团、胡婷(女)、胡延安、胡尧、胡越斐(女)、黄超、黄刚、黄海涛、黄汉华(女)、黄金辉、黄玲(女)、黄睿(女)、黄文君(女)、黄妍玲(女)、简洁(女)、姜爱武(女)、蒋磊、景玉金(女)、李安宁、李灿(女)、李超、李翠(女)、李国林、李家梁、李琴(女)、李秋月(女)、李旭、梁强、刘海燕(女)、刘敏(女)、刘娜娜(女)、刘翩翩(女)、刘荣华、刘少明(女)、刘双(女)、刘小丽(女)、刘义凤(女)、刘毅晖、柳念(女)、柳涛、柳莺(女)、鲁静(女)、马锐(女)、聂长红(女)、潘印德、彭迪、彭婧(女)、彭萍萍(女)、钱辉诚、钱瑞雪(女)、钱涛、乔汉怀、邱黎娟(女)、邱群峰、邱鑫、任理华(女)、任征(女)、容进进、尚俊、沈梦醒(女)、石小荣(女)、史莹萍(女)、苏群(女)、孙爱蓉(女)、孙纲、孙山月(女)、孙涛、孙莹莹(女)、孙颖(女)、唐婷(女)、田智慧(女)、凃娟(女)、万凤(女)、万敏(女)、万筱枫(女)、万瑜(女)、汪家琪、汪琪(女)、王宝霞(女)、王昌明、王程(女)、王康、王敏(女)、王娜(女)、王婷(女)、王泳波、魏凯、魏乐刚、吴冰(女)、吴海欢、吴磊、吴怡(女)、伍新玲(女)、夏瑞、夏守黔、夏添、夏殷婷(女)、向帆、向俊惠(女)、肖建伟(女)、肖军(女)、肖圆圆(女)、熊佳硕(女)、熊开为、熊秋英(女)、熊小幺(女)、熊颖(女)、徐艳(女)、许春英(女)、许卉(女)、许倩(女)、薛非(女)、闫格(女)、杨崇霄(女)、杨静(女)、杨莉(女)、姚波、叶盼(女)、叶望珍(女)、易文婷(女)、尹智慧(女)、袁敏(女)、张娥(女)、张晗(女)、张浩、张华(女)、张佳(女)、张久胜、张攀(女)、张威、张巍、张选(女)、张瑶(女)、张迎春(女)、张钰淋(女)、赵春梅(女)、赵磊、赵熹、赵晓振、郑立娜(女)、郑明皞、郑琴(女)、郑莎(女)、郑珍珍(女)、郑子炎、钟慧(女)、周思(女)、周雪梅(女)、周娅楠(女)、周渝(女)、朱凯、朱媛媛(女)、朱志业、邹丽(女)等200名同志为洪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26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匡正提请任免的议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易柔池、刘军、熊亮为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来源:洪山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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