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兴发集团 被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宜昌兴发集团 被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原标题:宜昌兴发集团,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被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4年4月29日,湖北证监局公告,对宜昌兴发集团(以下简称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公司在《宜昌兴发集团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年)》中关于企业债券“20兴发绿色债01/G20兴发1”、“21兴发绿色债/G21兴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部分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违反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湖北证监局要求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