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轿车内有两名男子 一人被罚1700元、一人被罚2000元

违停轿车内有两名男子 一人被罚1700元、一人被罚2000元

原标题:违停轿车内有两名男子,一人被罚1700元、一人被罚2000元

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王子龙

4月29日,一辆轿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未按规定摆放三角警示牌,民警上前检查,查获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人无证驾驶,另一人把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对二人分别处以罚款1700元、2000元。

查获现场

查获现场

4月29日下午2时许,湖北高速交警监利大队民警巡逻至许广高速仙桃路段,发现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粤L牌号的白色轿车,虽然开着双闪示警灯,但未按规定在车后放置三角警示牌。民警做好安全警戒措施后上前查看。

轿车驾驶室空着,两名男子分别坐在副驾驶座和后排座位。民警走近时,坐在副驾驶座的男子刘某坐进驾驶室,对民警说:“刚刚才停车,马上走。”

民警询问,是谁把车开到这里停下?刘某犹犹豫豫地说,是自己开到这里停车的,接着说:“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吧。”

民警并未轻信,联系大队值班室查看沿线监控视频,发现驾车的不是正在驾驶室的男子刘某,而是坐在后排座位的男子刘某某。

民警要求刘某某出示驾驶证。刘某某支支吾吾,声称自己有驾驶证,但忘记携带。民警根据刘某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发现刘某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刘某某承认,去年自己因为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当天搭乘朋友刘某的车,途中刘某感觉累,想休息一会,为了赶时间,刘某某主动提出自己开车。

刘某某驾车行至此处,打算换回刘某驾驶,刚停车还没换座位,就遇到民警上前检查。

民警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刘某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以及违法停车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对刘某把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

湖北高速交警提醒,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继续开车相当于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把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也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一”假期来临,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既不可无证驾驶,也不可把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平安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