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贵金罚决字〔2024〕37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陈卓(时任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关支行行长、小河支行普惠金融部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