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地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318人次

湖北一地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318人次

原标题 黄梅:现场宣布处分决定 警钟重敲“身边人”

图为黄梅县国投集团领导干部以案促该警示教育大会现场

“潘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潘某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近日,黄梅县纪委监委在县国投集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宣布该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潘某的处分决定。

“国投集团党委要汲取深刻教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治企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在宣布处分决定现场,黄梅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结合潘某违纪违法事实,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并对县国投集团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处分决定宣布工作,黄梅县纪委监委坚持“凡处必宣”,不论处分轻重、受处分人职务高低,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宣布,将处分决定书由“一张纸”变成“一堂课”,最大限度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梦中人”。

在宣布处分决定前,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流程。由审理室人员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书,案件承办室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及简要案情,受处分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结合自身职责和案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反省自身履职尽责中的不足之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结合案情,以案说责、说德、说纪、说法、说害,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指导所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加强后续跟踪回访教育,确保受处分人员既认识到自身错误,又能明确未来工作方向,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重燃干事创业热情。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以案释纪”警示教育活动43场次,规范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318人次,帮助“跌倒”干部“站起来”。

“我们将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的‘活教材’,着力筑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黄梅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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