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通信托因13项违法事由被湖北监管局罚款585万元 处罚21人

国通信托因13项违法事由被湖北监管局罚款585万元 处罚21人

原标题:国通信托因13项违法事由被罚585万元,21名责任人同步领罚

国通信托收到大额监管罚单,被罚总计585万元,此外21名相关责任人同步领罚。

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的罚单显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13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罚款585万元。

国通信托上述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风险底数不实,掩盖表外风险资产,少计表内不良资产;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投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违规开展政信业务;违规汇集员工及其亲属资金设立虚假家族信托;虚设财产权信托弥补其他项目收益;违规开展通道业务;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违规通过非金融机构代销信托产品;虚增房地产类信托规模规避监管;违规兑付超额收益;风险项目中对投资者进行违规兑付;资金池业务经营管理不审慎。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有21名国通信托相关责任人同步收到罚单,其中18人被警告,另有3人被处以警告及罚款。

官网显示,国通信托是原银监会2010年1月23日批准重组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11月26日正式开业运营。公司控股股东为武汉金控,注册资本41.58亿元。

以下为21名相关责任人罚单情况梳理:

时任国通信托副总裁曹阳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

时任国通信托华北大区区域负责人,兼任信托业务二部及信托业务四部负责人张鹏对国通信托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时任国通信托总裁助理邹晓磊,对国通信托投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违规开展政信业务、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八部部门总经理吴法洲对国通信托违规兑付超额收益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副总裁谢从斌对国通信托风险项目中对投资者进行违规兑付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上海信托业务一部信托经理王琳琳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八部高级经理唐甜郭蜜对国通信托违规汇集员工及其亲属资金设立虚假家族信托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财富管理中心资深理财师杨思源对国通信托违规汇集员工及其亲属资金设立虚假家族信托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八部部门总监(主持工作)邓年文对国通信托违规汇集员工及其亲属资金设立虚假家族信托、违规兑付超额收益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财富管理中心部门总经理邹小华对国通信托违规汇集员工及其亲属资金设立虚假家族信托、风险项目中对投资者进行违规兑付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重庆信托业务部负责人隆丽丽对国通信托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北京信托业务一部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张晋对国通信托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南京业务部信托业务总监(主持工作)赵竞超对国通信托投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华东大区区域负责人,兼任上海信托业务一部、房地产金融部部门负责人吴婷对国通信托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违规开展政信业务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副总裁岳建强对国通信托虚设财产权信托弥补其他项目收益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三部信托经理喻龙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四部信托高级经理张岳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五部部门总经理熊作成对国通信托虚设财产权信托弥补其他项目收益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七部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林玉昂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四部总经理吴宏亮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时任国通信托信托业务四部信托高级经理林小龙对国通信托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