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副行长被警告处分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副行长被警告处分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副行长被警告处分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消息,王勇,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副行长,因对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事项负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王勇进行警告处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金监罚决字〔2024〕73号

被处罚当事人

王勇(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副行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湖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7月22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