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区政府)
(2024年7月31日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胜利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周青云同志为区民宗局局长;
黄志国同志为区住建局局长;
王文胜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学文同志为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刘文俊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凌莉同志为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金明敏同志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刘建国同志为区信访局局长;
吴森文同志为区数据局局长;
免去:
朱文波同志区民宗局局长职务;
王文胜同志区住建局局长职务;
吴敏同志区农业农村局长职务;
金明敏同志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徐泽斌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关于接受洪松、程超同志辞去区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7月31日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洪松、程超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区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洪松、程超同志辞去区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鄂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区监委)
(2024年7月31日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答辩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肖悦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肖建成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鄂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区人大)
(2024年7月31日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尹志刚同志为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任命谢忠良同志为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三、任命张露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樊口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皮文桔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樊口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鄂城人大
原标题:夷陵区人大常委会最新人事任免
7月31日,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现予公布!
关于接受罗圆同志辞去夷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7月31日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罗圆同志因挂职期满,提出辞去夷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罗圆同志辞去夷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4年7月31日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 建为夷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任命龙 军为夷陵区信访局局长。
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7月31日夷陵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怡薇为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蔡三锋的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 艳的夷陵区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 夷陵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