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中国信达资产湖北省分公司被罚款25万元,非金债权收购尽调不尽职
2024年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因非金债权收购尽调不尽职,导致债权收购资金回流债务人,被罚款25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处罚日期为2024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天眼查显示,中国信达资产成立于1999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其他金融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816453.5147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515509.6932万人民币,董监高人员共22人。
天眼查大数据分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477家企业,包括芜湖晶达信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粤信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芜湖信达中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芜湖信达中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宝盈北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00%、100%、100%、100%、100%。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4条;开庭公告10条,立案信息1条。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