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家说法NO.400:女子假冒豪门弃女 骗取闺蜜百万钱款 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凰家说法NO.400:女子假冒豪门弃女 骗取闺蜜百万钱款 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凤凰网湖北联合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打造《凰家大律师》全新栏目,倾听声音、解答难题,为广大网友提供关于房产、家庭婚姻、财产纠纷、经济、刑事等方面法律咨询,网友可在“凰家大律师”页面在线提问, 将会有凤凰网湖北特邀律师为你解答难题。该栏目还将会为你评析热点新闻话题,解读经典精彩案例,宣传正确的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 赵清华

今年7月,50岁左右的李女士在儿子的陪同下向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徐家汇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前员工黄某在数年内竟骗取了自己100余万元。

事件回顾

据悉,五年前,经营着一家家政公司的李女士招录了黄某作为派单员。见黄某的年龄与自己相仿又离异单身、居无定所,李女士便让黄某住在自己公司内,而黄某也会隔三岔五送礼物或者请李女士吃饭表达感激。李女士也觉得身边都是年龄偏大的家政服务员,难得与同龄人黄某挺合得来,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

在一次聊天中,黄某故作为难地和李女士说起自己的烦心事。黄某称自己的亲生母亲在香港,姓黎,是个富商,刚刚去世不久。她在上海的母亲其实是她的养母,养母的亲生女儿叫周莉。黄某说自己从小就被生母遗弃在上海,家人们也不让她和生母相认。但最近有警察联系她说周莉冒名顶替她去香港继承生母产业时被抓了,导致生母黎某名下所有资产(全国上百套房产、几十亿资金)都被香港警方冻结。接着,黄某话锋一转就要问李女士借钱疏通关系、解冻资产。深信对方的李女士也没多二话,就转了30万元给黄某救急。之后,黄某又以支付继承税费为由,又向李女士借了20万元。

没多久,李女士接到一位操着香港口音普通话的女子来电,自称是黄某的香港姨妈,恳求李女士照顾好流落在外的黄某,等自己姐姐资产解冻后会加倍偿还。没想到,这又是黄某为了稳住李女士想出的花招。

“当时因为她一直都在我这里工作,又说这个事情很快就能解决,我就没让她写欠条。”但很快,李女士的现金不够了,黄某就开始哀求她办信用卡套现给她使用,先后办理了11张信用卡。一开始她还会通过借记卡或支付宝把钱转还给李女士,时间久了,就开始有一笔没一笔地赖账了。

再好的闺蜜情,在久拖不决的巨额债务前也难免生疑。不查不知道,截至案发时,黄某竟已向李女士“借”了100余万元。李女士随后辗转联系了黄某的“养母”温女士,她毫不留情地戳穿了黄某的谎言。原来,温女士就是黄某的亲生母亲,黄某撒谎成性又爱慕虚荣,早年投资失败,家里为了偿还其债务已经倾尽了所有,双方早已不联系,自己也无力约束她、无力再担新债了。

接到报案后,民警也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李女士的说法,并于今年7月将黄某抓获。

尽管一开始黄某百般辩解、为自己开脱,但在种种证据面前最终还是难以自圆其说,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那么,女子黄某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李女士的百万钱款还能追回吗?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赵清华律师认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构成要件为首先违法行为人是以不法占有为目而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被害人据此产生错误认识,再次被害人基于此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然后违法行为人取得财产,最后导致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本案中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香港豪门弃女,后又以需继承家族产业、缴纳继承遗产税等为名,骗取李女士百万钱款,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按照《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且黄某骗取的100多万钱款应当退还李女士。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