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共享单车频现色情广告” 后续来了

“武汉共享单车频现色情广告” 后续来了

原标题:武汉市民热线回应“共享单车频现色情广告”:将清理并加强巡逻

近日,武汉市民张林(化名)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反映,武汉市内很多共享单车座椅上出现色情广告,有时一连十几辆单车上都有色情网址和招嫖信息的贴纸或印章。张林希望相关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措施加以管理。

9月2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12345市民热线获悉,针对前述情况,武汉江岸区相关街道针对辖区路段的小广告进行处理,联系单车公司进行清理;黄浦路段另一侧劳动街道也安排人员(对小广告)进行初步清理,并联系共享单车公司加强共享单车清运工作。由于共享单车流动性较强,机动性较大,下一步劳动街道将加强巡逻,并对共享单车督促清运。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武汉市民张林住武汉汉口,最近他发现江岸区多个地铁站出口有贴着色情信息的共享单车,尤其集中在黄浦路、三阳路、香港路和竹叶山地铁站出口。

“出地铁口后,一整排共享单车上都盖着印章或贴着小广告,信息多为黄色网站网址,也有博彩网站、代开发票、疑似招嫖等信息。”他说。

在武昌区徐东商圈,张林也发现了类似情况。“整个(商圈的单车)都沦陷了。”他发来的视频和图片显示,多辆哈啰单车和美团单车上贴有色情网站、博彩网站和招嫖信息,并附有联系方式或二维码。“还有租房、办证刻章、医保取现和收驾照分的贴纸广告,但最突出就是色情广告,不但车座盖章,还在车身贴纸,特别严重。”

澎湃新闻注意到,共享单车成为违法或灰产小广告载体已是老问题,早期这些小广告常以贴纸形式贴在单车座或车头,此后又出现“盖章”的新形式。

针对前述情况,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澎湃新闻,行为人在共享单车上肆意贴小广告,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据此,行为人会面临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赵良善提醒,“牛皮癣”小广告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顽疾,它不仅破坏卫生环境,更严重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小广告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更是无从考证。治理小广告乱象,需要市民、公安、城管以及共享单车运营商协同发力,按照广告上的信息排查并清理,依法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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