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宜金监罚决字〔2024〕35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违规发放借新还旧贷款延缓风险暴露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3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宜昌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9月14日 |
来源:湖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