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宜金监罚决字〔2024〕35号

被处罚当事人

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违规发放借新还旧贷款延缓风险暴露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宜昌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9月14日

来源:湖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