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授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8家单位从事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湖北与北京、上海、浙江、广西、海南、重庆、贵州等省(市、区)获得总局首批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授权。根据授权,自2024年10月1日起,我省企业申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在本省即可办结,无需再向总局申请办理,这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登记成本,提高名称登记效率。
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登记管理属于市场监管总局事权,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登记管理效率,总局于4月印发《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授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取部分省份授予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权。近年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抓手,开拓创新,先后试点实施了名称自主申报制、企业开办“210”标准服务和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一件事等改革,优化升级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度有效提升,企业获得感不断增强。全省企业总量占全国企业总量比例近4%,达到了《办法》相关要求。同时,为顺利获得授权,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配齐配强登记人员,建立完善名称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加强与总局沟通汇报,积极上报申请材料,相关工作获得了总局肯定。
下一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强化业务培训,完善名称争议处理机制,提升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助力湖北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通讯员:陈勇,向悬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