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户申请即可启动征询

《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户申请即可启动征询

原标题:《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户申请即可启动征询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仁宣

10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草案规定,以住宅单元为单位加装,一户申请即可启动住户意见征集。

条例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申请加装电梯以住宅单元为单位,一户申请即可启动所在住宅单元加装电梯的意愿征询工作,乡镇(街道)应协助加装电梯业主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

条例草案规定,加装电梯应当由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如果有异议,本单元业主或者因加装电梯导致通行、采光、安全等受到直接影响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的,可以通过相关当事人协商,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调解和听证等方式解决。

关于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的筹集,条例草案规定,可以业主协商分摊,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补贴,还可以利用社会投资、社会捐赠等其他合法资金。其中,业主协商分摊的资金,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等资金;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

条例草案明确,鼓励采取集中采购、成片连片加装、统一维护保养等方式,降低建设和维护成本,提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效率;电力、燃气、给排水、通信等相关管线单位,应当做好加装电梯的电力扩容、管线迁改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鼓励管线单位适当减免或者以成本价收取管线迁改费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建立投资主体多元的加装电梯工作模式;鼓励电梯企业牵头组建联合体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