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沈某某(男,61岁),全责!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忽视交通安全
把公共道路当成自家“大客厅”
怎么方便就怎么穿行
这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还给正常行驶的车辆
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湖北荆门
沈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沿东宝区白云大道由南向北
行驶至白云大道棉花公司路段
连续压越实线向左转弯时
与左后方同向行驶的
张某驾驶的鄂HQ5***号
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导致后方同向行驶的陈某驾驶的
鄂HFD***号小型轿车(载曾某某)
避让不及
又撞到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尾部
造成沈某某、曾某某受伤
及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事故中
当事人沈某某负全部责任
湖北交警提醒
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不要随意变道转弯
骑车横过道路时
应走人行横道并下车推行
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来源:湖北交警、荆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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