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5710元!湖北一小区消火栓无水!

罚5710元!湖北一小区消火栓无水!

原标题:罚5710元!湖北一小区消火栓无水!

来源:湖北消防、黄石消防

消火栓是指

设置在建筑物

内外的消防设施

对于控制火灾蔓延,消除着火源

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消火栓的完整好用

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然而......

10月22日,湖北黄石

消防监督员

依法对辖区一小区消防设施

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作出罚款571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事件回顾

据了解,10月18日

消防监督员在对该小区

进行监督检查时

针对室内消火栓进行放水测试

发现室内消火栓竟无水流出

存在安全隐患

图片

“一栋楼住着好几百人,

如果发生火灾,消火栓在

扑灭初期火灾时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旦消火栓无法正常使用,

错失最佳扑救时间,

足以让初起的小火酿成大灾。”

图片

针对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

消防监督员现场对物业负责人

进行了宣传教育

并责令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迅速启动隐患整改工作

室内消火栓损坏、没水了

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谁会成为主要责任承担者?

01

案例一

1月31日,广东广州,一小区业主反映称,小区内一栋居民楼发生火灾,现场黑烟滚滚,但由于多个消防栓无水,直至消防员到场才灭火成功,因而严重耽误火灾扑灭。

图片

02

案例二

1月30日,贵州贵阳,一小区居民家中发生火情。接警后,消防救援力量立即出动,现场救出1名被困人员并立即送医救治,经全力抢救无效身亡。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系燃放烟花爆竹,火星溅入室内引燃杂物所致。救援过程中发现消火栓因水带接口缺失无法正常使用。

图片

法律科普小课堂

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宁可千防无用,不可一日无防

消防器材的保护

需要全民参与

如发现

违规使用、破坏消防器材的行为

消防器材损坏的情况

可报给物业公司处进行处理

严重时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

END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