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增加6万亿地方债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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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增加6万亿地方债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原标题:中国将增加6万亿地方债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靓丽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3年实施。2024年至2026年每年2万亿元,支持地方用于置换各类隐性债务。

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

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这些年,在各地各部门协同努力下,中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断减少。2023年末,经过逐个项目甄别、逐级审核上报,全国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今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影响,经济运行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税收收入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各地隐性债务化解的难度加大。

针对14.3万亿元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将有三项财政措施。第一,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第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二者相加,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第三,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

这次置换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也意味着国家化债工作从过去的应急处置向现在的主动化解转变;从隐性债、法定债“双轨”管理向全部债务规范透明管理转变;从侧重于防风险向防风险、促发展并重转变。

实施更加给力的财政政策

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从国际比较看,中国政府负债率显著低于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国家。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数据,2023年末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平均政府负债率118.2%,七国集团(G7)国家平均政府负债率123.4%。同期我国政府全口径债务总额为85万亿元,其中,国债30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40.7万亿元,隐性债务14.3万亿元,政府负债率为67.5%。

财政部称,目前财政部正在积极谋划下一步的财政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一方面,持续抓好增量政策落地见效。目前,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隐性债务置换工作,马上启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专项债券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面,财政部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细则,推动加快落地。

另一方面,结合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施更加给力的财政政策。积极利用可提升的赤字空间,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拓宽投向领域,提高用作资本金的比例。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加大力度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品种和规模。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加强对科技创新、民生等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