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1月20日消息(记者 蒙健)桥头地瓜、琼中绿橙、澄迈福橙等产品因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知名度和附加值大幅提升。为了杜绝有不法商家将产自其他市县的绿橙、地瓜冒充获得地理标志的桥头地瓜、琼中绿橙等,11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澄迈县市场监管局、琼中县市场监管局,对南北水果市场内水果摊位、网络电商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对南北水果市场水果档口进行检查。蒙健 摄
19日当天,记者随同海口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海口琼山南北水果批发市场内水果档口、摊位开展全覆盖检查。执法人员详细询问了商家所售绿橙的来源,并检查了产品的进购台账、产品外包装等,其中重点检查绿橙使用的外包装箱上的名称、标志、标识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未经授权使用“琼中绿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情况。
执法人员对涉及地理标志的产品包装进行检查。蒙健 摄
在一家销售的标识有“琼中绿橙”产品的水果商行内,执法人员核查该店的台账以及相关材料后,核实该产品已获得了“琼中绿橙”的授权。但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内所销售的琼中黎母岭绿橙的包装上,其共有2处印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其中一处未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法人员对涉及地理标志的产品包装进行检查。蒙健 摄
“这个我也不懂的,这是老板当时找了广告公司印制的。”该商行一销售人员称。对此,琼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店销售人员告知其老板,并现场责令对使用地理标志不规范包装的产品先行予以下架处理,下一步,琼中县市场监管局将指导其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执法人员现场解释道,虽然印制在产品包装上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起眼,但我国对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是有严格的管理规定的。早在2020年4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发布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其中该《公告》的第七条就明确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比例缩放,标注应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因此在这家店发现的‘琼中绿橙’,虽然有相关授权,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印制使用上是不规范的。”该执法人员表示。
在一家销售“桥头地瓜”的商店内,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存在将桥头地瓜现场打包封箱的情况。该店老板称,之所以在店内打包封箱,是有些消费者担心购买到地瓜有发芽的情况,店方才考虑在打包前先让顾客看一下。“根据要求,获得地理标志的产品应当在产地进行打包后随箱到店销售。”对此,执法人员对该店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一家销售地理标志“桥头地瓜”的商家在现场进行打包。蒙健 摄
记者了解到,在当天的检查中,暂未发现存在未经授权使用、授权已过期限使用地理专用标识的情况,但在检查中还是有个别商家存在地理标志使用不规范的情况,执法人员均已现场责令整改,将对相关标识不规范的产品予以下架处理。
个别商家存在地理标志使用不规范的情况。蒙健 摄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还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执法专项检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专利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