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12月13日消息,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被罚款30万元;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江支行,因贷款管理严重违规,被罚款40万元,其中多人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鹰金监罚决字〔2023〕1号 |
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 |
罚款3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 |
2 |
邱炳胜(时任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总监) |
鹰金监罚决字〔2023〕2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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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江支行 |
鹰金监罚决字〔2023〕3号 |
贷款管理严重违规 |
罚款4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 |
4 |
吴敏勇(时任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江支行客户经理) |
鹰金监罚决字〔2023〕4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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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程富生(时任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江支行行长) |
鹰金监罚决字〔2023〕5号 |
警告 |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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