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省地方标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出台
极目新闻通讯员 蔡逗逗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湖北省地方标准公告》(2024年第14期),批准发布《固定污染源气态汞采样装置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等38项地方标准公告,其中包括,《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标准号:DB42/T 2336-2024),该标准将于2025年2月28日实施。
这是湖北省首个专门针对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规范性标准。
2024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开始施行,条例规定了凡是政府机关制定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有关的政策措施,包括特许经营、招投标、签订协议、发通知等,都需要从市场准入退出、生产要素流动、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行为4个方面按照法定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实施。
为了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规范,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湖高新区和长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上海兰迪(武汉)律师事务所、武汉妙平市场调研院、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等单位历时2年参与起草调研,完成了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