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1月10日消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因贷款用途审核不严,被罚款40万元,多名工作人员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晋中金管罚决字〔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 二、杨静(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临时负责)) 三、姚永佳(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四、贾锐(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遥支行副行长) 五、贾世明(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遥支行助理专家)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贷款用途审核不严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罚款40万元 二、对杨静警告 三、对姚永佳警告 四、对贾锐警告 五、对贾世明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5年1月3日 |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