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安曝光一批违法案例!太扎心了……
闯红灯、超速、超员、超载、酒驾
等违法行为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往往有些人
明知是违法行为
却依旧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为切实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红安交警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控,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现将部分闯红灯、超速、超载、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闯 红 灯
01
1、车牌号码: 鄂A6W908
违法地点:红安县古峰岭路口
2、车牌号码: 鄂ABE23P
违法地点:红安县古峰岭路口
3、车牌号码: 鄂AGA621
违法地点:红安县长兴路口
超 速
02
1、车牌号码:鄂A2C1E8
地 点:G230国道邓家湾至何家湾
行驶速度:92公里/小时
限制速度:70公里/小时
2、车牌号码:鄂JD22071
地 点:干部学院卡口
行驶速度:78公里/小时
限制速度:60公里/小时
3、车牌号码:鄂JFK605
地点:G230国道何家湾至邓家湾
行驶速度:103公里/小时
限制速度:70公里/小时
货车超载
03
1、车牌号码:鄂AKD862
违法内容:超载30%以上未达50%
货车超载违法记录表
酒 驾
04
2024年12月23日18时53分许,违法行为人王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鄂JW620J两轮摩托车,在红安县八里湾镇大河畈村路段行驶时,被红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 63mg/100ml,同时查明,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对王某某做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
酒后驾驶机动车名单
红安警方提醒
曝光不是目的 警醒才是初衷
红安交警
将持续加大“三超一闯”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希望广大驾驶人
绷紧交通“安全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 源:红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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