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要注意 这3人已判刑

岁末年初要注意 这3人已判刑

原标题:岁末年初要注意,这3人已判刑

来源:秭归检察、长安湖北

图片

岁末年初,棋牌是亲朋好友相聚最常见的娱乐活动。然而,“拉人赌博”“抽头渔利”等赌博活动,让消遣“变了味儿”,给生活“添了堵”。

自助棋牌室里的赌博:颜某与韩某商议,由韩某(另案处理)在秭归县茅坪镇某自助棋牌室开房,颜某则组织邀约杜某等多人打底注为50至100元的“血流甩三张”麻将,并从中抽头渔利1500元。开局三小时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扣押赌资7.57万元。

图片

私人场所内的赌博:谢某经营一家寄售典当行,谢某好友郑某为其免费看店。为了让郑某有所收入,谢某授意郑某邀约他人在其店面二楼打麻将,由郑某在现场提供服务并收取“台子费”。谢某、郑某邀请谭某等4人在其店内,以打200元飘200元“血流”麻将方式赌博,郑某抽取台子费4000元,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扣押赌资6.13万元。

图片

秭归县检察院经审查,在这两起案件中,颜某、谢某和郑某3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依法以赌博罪对三人提起公诉。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娱乐、违法还是犯罪?

4个问题给你讲清楚

提问

亲朋好友之间“带彩打着玩”

算赌博吗?

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提问

个人参与赌博构成赌博犯罪吗?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规定为违法行为,并予以相应的治安处罚。因此,如果不是以赌博为业,仅仅是个人参与赌博,不构成赌博犯罪,但是如果赌资数额较大,也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

提问

什么情况构成赌博罪?

回答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此外,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也构成赌博罪。

提问

与赌博相关的罪名还有开设赌场罪,

如何区分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

回答

1

从规模大小区分

聚众赌博规模一般较小,而开设赌场规模较大,营业场所可以是线下的,也可以是线上的,且赌博工具齐全,方式多样,有专门为赌场服务的人员。

2

从场所固定性区分

聚众赌博的地点往往具有临时性、短暂性,可以是棋牌室,可以是临时租赁的酒店房间,也可以是招赌人员或者参赌人员所居住的地方等。而开设赌场罪通常都有相对固定的赌博场所,也可以是线上的固定网址,以便于行为人能够持续、稳定地招揽赌客参与赌博。但是,不能因为行为人在固定场所开展赌博活动就当然得出行为人构成开设赌场罪,还需结合其他情节予以综合认定。

3

从赌博时间来区分

聚众赌博的时间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一般情况下,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组织者再次组织。而开设赌场一般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开放时间内,赌博人员均能自行进行赌博,无须经营者临时组织、通知。

4

从行为隐秘性区分

聚众赌博具有隐秘性,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成员相对固定,其赌博行为一般只有组织者、参赌者和为赌博服务的人知晓。开设赌场具有半公开性,即赌场开设的时间、地点、性质等被一定社会范围的公众知晓。

5

从组织形式来区分

在聚众赌博型赌博罪中,行为人对赌博活动以及参赌人员不具有支配权,对赌博时间以及赌博场所的管理比较松散。开设赌场组织者对赌博活动具有一定的支配权,包括建立完整的赌场组织架构、招揽相关赌场工作人员、设置赌场工作制度、设立赌博模式或者赌博输赢规则、为参赌人员提供赌具以及决定参赌人员能否进入赌博场所等。

春节假期亲朋相聚,

娱乐项目千千万,

切勿一不小心因“怡情”

而越了界。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