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恋爱需谨慎,男子一人分饰多角诈骗156万余元
近日,一起涉及复杂情感关系和巨额诈骗的案件经恩施州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来凤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田某某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田某某退赔被害人刘某、田某某损失。
承办检察官介绍,男子田某某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同时与被害人刘某某、向某某发展成为恋爱关系,并通过注册多个微信社交账号,一人扮演多个角色,编造各种理由骗取两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56万余元。
田某某在与刘某某交往期间,谎称自己在多地拥有多处房产,名下还有两台豪车及巨额存款,以此塑造富有的形象。自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田某某利用精心设计的骗局,一人分饰多角,以投资、周转资金等理由,骗取刘某某共计79万余元。
与此同时,田某某在隐瞒与刘某某恋爱关系的情况下,于2023年3月与向某某结识,并同样谎称自己在承接工程,名下有多处房产。在获取向某某的信任后,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随后,田某某再次运用其高超的伪装技巧,一人扮演多个角色,编造承接工程、购买建材、工人受伤、银行卡解冻等理由,骗取向某某通过支付宝向其控制的多个微信、支付宝账户及其提供的他人银行卡账户转账。据统计,向某某先后向田某某转账769000元,而这些钱款最终都被田某某用于赌博。
田某某对向某某的诈骗行为一直持续到2024年3月才被发现。向某某通过田某某的母亲联系到田某某姐姐,得知田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来凤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意识到自己被骗,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来凤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介绍,被告人田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56.3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田某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田某某经公安机关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田某某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可以从宽处理。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在恋爱关系中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承诺。同时,对于涉及金钱交易的情况,更要谨慎对待,避免陷入类似的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