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规范化建设576个人民法庭
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梁学东
“法庭将专业审判工作和普法教育结合起来,街坊们都说好!”近日,一起物业合同纠纷在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广华寺法庭公开庭审。现场,广华寺法庭负责人余婷婷还结合案例解读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权利义务,回答群众提问。这一形式,引得广华寺街道党工委书记吴芳连连称赞。
江汉油田油建学校位于广华寺街道向阳片区建设小区内,2024年初,物业服务公司以要求补缴物业费为由将油建学校诉至潜江法院。
江汉石油“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开展以来,物业服务由企业后勤“包干”模式转变为企业市场管理,辖区内13所学校与物业服务公司对是否应缴纳物业费问题意见不一,争执许久。
案件开庭时,广华寺法庭邀请街道办事处、广华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学校、企业、居民代表参加旁听庭审。
法庭审理认为,双方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根据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油建学校并不属于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对象,物业公司也未向学校提供过服务,油建学校无支付物业费义务。
宣判后,双方代表服判息诉,其余12所学校面临的同类问题也迎刃而解。
人民法庭是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湖北法院多措并举,规范化建设人民法庭,统筹推进人民法庭职能优化和布局调整,加快构建设置合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庭布局体系。
此前,湖北高院院领导、厅级干部带头驻庭,相关部门深入人民法庭蹲点调研,采用实地考察、走访座谈、召开片会、数据分析等方式,了解发现法庭工作中存在的思路不清晰、发展不均衡、功能定位不准确、布局与形势变化不适应、服务乡村振兴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不明显、管理保障水平不匹配等6大问题,深入分析成因及影响,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湖北高院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支持,推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为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方向指引、路径支撑、保障支持。
在《决定》出台基础上,湖北高院继续提请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从职能定位、法庭布局、科技应用、队伍建设、物质保障5个方面,全方位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
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需要高水平保障机制,湖北高院围绕人民法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出台《全省法院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3-2025年度全省人民法庭建设规划》等系列政策指导文件,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等硬件建设和改造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改造,确定人民法庭基建项目120个,实现划拨土地375亩,拨付各类资金2.31亿元,硬件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完善信息化办公设施,加大数字法院系统运用推广力度。目前,全省法院网络基础设施及安防系统已全部建成,法院专网全部延伸到人民法庭,线上庭审、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功能齐备。
湖北高院因地制宜调整全省人民法庭布局,加强426个农村综合法庭建设,推进150个城区城郊法庭专业化转型,实现城乡法庭差异化分工、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其中,121个城区法庭和25个城郊法庭正在逐步转型为婚姻家事、道路交通、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等领域专业化法庭。
如今,人民法庭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不可或缺的作用。2021年至今,全省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95万余件,审结90.8万余件,占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