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原标题: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13日消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勇利用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试油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总裁、执行副总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简历:

李勇,男,汉族,1963年8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

1984年,加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先后在中国海洋石油开发工程设计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生产作业部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993年至1999年,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测试处处长;

1999年至2003年,任中海油钻完井办公室主任; 

2003年04月,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10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2009年04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10年09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

2012年07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党委书记;

2016年06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渤海石油管理局(有限天津分公司)局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7年03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9年04月至2020年09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20年09月,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2023年12月,退休。

来源:中国新闻网、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