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新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新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7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新洲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陶加顺辞去新洲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辞职后,其新洲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新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7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新洲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陶加顺、陶维、陈小连、童新桥辞去新洲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辞职后,陈小连的新洲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新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7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1、免去陶建权的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2、免去雷健镔的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长职务。
新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7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任命洪明华为新洲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新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7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1、免去李昂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2、免去叶章明的区人民法院双柳法庭庭长职务;
3、任命李昂为新洲区人民法院邾城法庭庭长;
4、任命孙志涛为新洲区人民法院徐古法庭庭长;
5、任命叶章明为新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6、任命马攀为新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来源:新洲人大
原标题:黄陂区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2月27日,黄陂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黄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免去:
孙三雄的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曾重来的区三里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肖志全的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彭敏涛为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伟、黄太洪、黄珍为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孙东林为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委员;
汤全胜、李琼、吴建斌、胡三红、殷耀清为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
叶建华、罗小勇、周细巧、孟新、倪良建为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王立华、卢胜兰、代辉、李兰、李斌洲、张家平为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杜娟、李浩英、吴群力为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肖志全、黄烨、黄曙晖、彭栋、湛凤鸣为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根据黄陂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卓然提名
任命:
谢春妮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琴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根据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剑伟提名
任命:
殷婷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琛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江娜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有关同志涉及机构改革的原任相关职务自然免除。
来源:黄陂区人大常委会
原标题:涉及最新人事任免!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2025年2月27日上午,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太荣主持会议。

会前学法环节,邀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秦小建为大家讲解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背景及重点内容,并结合基层实际,对如何切实保障监督法正确有效实施进行重点讲解,为加强和改进武昌区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指明方向。
会议书面学习传达了省、市人代会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总体要求,着力强化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审议个别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决定接受邓德智同志辞去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免张金秀等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免杨赳等职务的议案》,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洁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免张伟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区人民法院院长邓永清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命邵文娉等同志审判职务的议案》。
任命张金秀为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命王辉为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王妍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杨赳、陈凌为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亚丹、李丽娟、周田、曾伟为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正心、张晓平、韩文亮为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任命马静、王朝文、田霞、李和清、李晓东、耿庆、游国梁、蔡蕾为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俊、何廷婷为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辉为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秋璇为武昌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伟为武昌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王涛武昌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邵文娉、朱冰容、吴迪、张映兰、余意、周晔为武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徐涛,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洁、区人民法院院长邓永清、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派出第一纪检组组长、区政府办、区人大各街道工委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议程安排列席会议。
来源:武昌区人大办
原标题: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5年2月27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段细柱同志的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来源:襄阳人大
原标题: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辞职名单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辞职名单
(2025年2月27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张永强同志辞去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批准胡芝春同志辞去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襄阳人大
原标题: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名单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名单
(2025年2月27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任命任丹同志为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批准任命刘春黎同志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批准任命张永强同志为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批准任命石炜同志为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源:襄阳人大
原标题: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7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胡芝春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王伟才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刘春黎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襄阳人大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7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余敬海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二、任命杜语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三、任命刘占省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四、任命许宝林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五、免去宋志彪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六、免去熊品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七、免去代欢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八、免去黄明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九、免去索明全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2月27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赵平为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宋敬美、周光林为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三、任命黄宏伟、董飞为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四、任命方孝春、张越为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五、任命寇伟为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六、任命何衍明、金玉心为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七、任命涂洪勇为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八、任命刘军、易卫兵为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九、任命张毛字为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宏同志辞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27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宏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宏同志辞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苏江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5年2月27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苏江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5年2月27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苏江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
(2025年2月27日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张秀峰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免去寇伟的十堰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三、免去方孝春的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金玉心的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十堰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