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不亮!湖北一工厂被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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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不亮!湖北一工厂被罚5000元!

原标题:灯不亮!湖北一工厂被罚5000元!

消防安全无小事,一丝一毫的疏忽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尤其是工厂仓库等人员密集、货物堆积之地。

近日,襄阳支队高新大队就针对一起工厂车间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情况,果断采取行动,实施了行政处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隐患曝光

在对襄阳市高新区某机电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高新大队监督员发现了令人揪心的一幕。该公司装配车间一楼出口处的安全出口标志竟然不亮了!安全出口标志作为火灾发生时指引人员疏散的关键设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这个 “黑暗中的指示灯” 失效,极有可能导致人员疏散受阻,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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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高新大队监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毫不手软地对该企业开出了罚单,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这一处罚不仅仅是对企业违规行为的惩戒

更是向全社会传递一个强烈信号

消防法规不容践踏,任何忽视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罚款不是目的,消除隐患才是关键。消防监督员同时要求该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迅速行动起来,抓紧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尽快修复或更换不亮的安全出口标志,全面排查并整改存在的其他火灾隐患,切实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安全不是儿戏

希望各场所负责人能够引以为戒

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如果您发现火灾隐患

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来源:湖北消防、襄阳消防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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