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湖北各地齐行动:持续优化政策,提振住房消费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其中,就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提出: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当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执行标准为: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2.35%,5年以上2.85%;二套房5年以下(含5年)2.775%,5年以上3.325%。全省各地中心大力开展“商转公”贷款,今年以来累计完成52亿元,为贷款人节省利息支出近3亿元,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还贷压力。黄石市阳新县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石某近期办理了“商转公”贷款,原本47万元贷款20年能省下近1.3万元利息。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进一步降低购房者的置业成本。
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各地中心坚持“以用为先”密集优化公积金政策,积极出台提高贷款额度、既提又贷、提取支付首付、加装更换电梯、适老化改造等配套政策,自去年以来累计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更换电梯、住房适老化改造等超16亿元,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18亿元支持11000余户家庭购房置业,1—2月份全省新增公积金个贷发放额104.66亿元,同比增长31.91%。武汉市积极缓解资金流动性不足,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融资60亿元。荆门市创新使用政策,新增个贷发放额5.49亿元,同比增长241.49%。恩施州通过“组合贷”撬动银行贷款2291.3万元,同比增长26.33%。十堰市优化适老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今年累计发放适老化改造资金3414万元,惠及老年群体1100余人,小资金撬动了大民生。
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各地中心积极落实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提升租房提取额度,降低提取频次限制,支持缴存人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襄阳市支持无房缴存人按月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今年以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4930笔、4663.22万元,同比增长70.04%。鄂州市简化程序,“零资料”办结租房提取1329笔1126.8万元,出台《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支持向住房租赁机构划转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
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针对当前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各地中心全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新业态从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扩大制度受益面,截至目前,全省灵缴累计开户人数达到15.22万人,较去年底增加8.4万人,缴存总额41.81亿元。武汉市面向受托银行开展“灵缴”贷款业务培训会,结合“春节返乡房交会”宣传“灵缴”惠民政策,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开户2.95万人。宜昌市优化开户补贴、贷款补贴系列措施,上线灵活就业人员线上业务平台,今年灵活就业人员开户3.7万人,新增开户人员实缴金额超1亿元,央视一套、二套、四套、十三套及《人民日报》分别对宜昌市开展“灵缴试点”工作进行了集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