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将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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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将公开宣判

原标题: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将公开宣判,男方家属曾请求追究12名办案人员玩忽职守

4月12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郑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透露,该案刑事与民事二审将在4月16日公开宣判。她表示,一起等待二审宣判,期待有个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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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5月1日,大同阳高县27岁席某某和24岁女子吴某某举行订婚宴,双方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男方当天给女孩一半彩礼10万元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承诺结婚一年后,在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孩名字。5月2日下午,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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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内的物品(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摄)

2023年12月25日,被告人席某某因强奸罪一审获刑3年,其当庭提出上诉。

席某某及其家属坚称席某某无罪。郑女士表示,双方是自愿的,女方是发生性行为后开始抱怨,就房产证上需加名一事和男方发生冲突。而女方家属接受采访时称,“是他(席某某)强迫的,他强奸了我女儿。”并否认因房产证上未加名和彩礼钱而报案。

经最高人民法院四次延期,2025年3月25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当日二审刑事、民事部分均未当庭宣判,女方未出庭。二审庭审结束后,席某某家属称,庭上曾质疑双方是否有发生实质性性关系,对此检方仍认定有发生。

4月2日,郑女士向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控诉材料,认为阳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在办理席某某涉嫌强奸的案件中,未等待DNA鉴定意见即向阳高县检察院报请批捕,同时阳高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该案中未等待DNA鉴定意见即作出批捕决定,请求追责12名办案人员玩忽职守罪。4月12日,郑女士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提交控诉材料后,已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找她了解情况,暂无定论。

该案二审庭审前后,极目新闻记者多次来到女方在阳高县城中村的家中,吴某某及其母亲未接受采访。4月12日,记者再次致电女方,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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