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发布!
湖北省优化消费环境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主动回应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新需求,着力打造放心安心的高水平消费环境,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了
5方面15项重点任务
(一)聚焦消费“三品”战略实施与产业升级,实施消费供给提质行动
01
优化高质量产品服务供给
● 深入实施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
● 持续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行动、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
● 推动具有荆楚文化的老字号商品精品化国潮化时尚化;
● 持续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
● 加大旅游服务品牌创建力度;
● 完善重点领域服务消费标准和合同示范文本;
● 鼓励第三方平台完善消费者评价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
02
挖掘新型消费潜力
● 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推动消费地标建设;
● 建设一批商旅文体健深度融合的品质消费集聚区;
● 系统构建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
● 深入推进数字家庭建设;
● 鼓励建设和升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 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体系。
(二)聚焦“放管服”改革深化与市场规范,实施消费秩序优化行动
03
筑牢消费安全底线
● 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群众关切的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食品监管;
● 强化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使用单位履行消费场所消防、特种设备以及燃气使用等安全保障义务;
● 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持续开展“金钥”稽查专项行动;
● 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 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
04
整治市场交易乱象
● 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价监竞争守护行动;
● 开展“守护消费”执法铁拳行动,整治网购快递、电信、旅游等行业领域“霸王条款”,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 聚焦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 治理电视“套娃”收费、诱导消费,规范广播电视领域订阅、收费等行为;
● 开展平台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平台直播带货及收费行为;
● 持续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
● 实施农村消费市场净化行动。
05
完善综合治理机制
● 推动修订《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 健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机制;
● 实施消费领域“信用+”工程,健全消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恶意索赔行为部门协同治理制度。
(三)聚焦“源头化解”目标锚定与闭环处置,实施消费维权提效行动
06
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
● 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消费维权工作纳入基层治理体系;
● 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支持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展委托调解;
● 探索“1+N”式消费维权服务站;
● 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等大型企业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
● 鼓励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换货,提供异地异店退换货服务;
● 到2027年,动态发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5万家以上。
07
强化消费纠纷司法保护
● 强化消费维权与行政执法衔接,加大“诉转案”力度;
● 推动健全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降低消费者诉讼维权成本;
● 优化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衔接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障。
08
优化智慧消保平台应用
● 深化12315与12345“双网融合”,引入人工智能优化12315分析预警系统;
● 建立消费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治理机制;
● 推动12315热线受理“一人多次”“一事多人”消费诉求闭环处置常态化。
(四)聚焦“大消保”格局构建与综合治理,实施消费环境共治行动
09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引导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体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
● 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履行主体责任;
● 鼓励经营者主动公开并履行更优承诺,改善消费体验;
● 落实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主体责任,探索实行预付式消费资金托管模式,防范化解预付式消费风险;
● 推广食品生产企业“放心消费承诺码”,餐饮企业“放心餐饮社会监督码”。
10
推动行业自律
● 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增强管理协调、纠纷调处、技术和市场服务能力;
● 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沟通机制,发起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倡议,建立承诺单位动态名录库。
11
发挥消费者组织作用
● 支持消费者组织依法履职尽责,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服务与支持,健全公益诉讼等机制,加强特殊群体保护,开展消费提示警示、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评议等社会监督工作。
12
强化社会监督引导
●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挥信用约束、媒体监督、消费者参与作用;
● 加强诚信经营、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等宣传引导,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建设消费教育基地。
(五)聚焦“放心消费”标杆打造与示范带动,实施消费环境引领行动
13
突出创新引领
● 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分级,开展“荆楚放心礼”“荆楚放心游”等系列活动,着力打造群众喜爱的优质品牌;
● 鼓励创新信用激励、金融赋能、流量扶持等市场化激励机制;
● 鼓励地方为经营者先行赔付提供政策支持;
● 推动金融机构丰富信贷产品,提升授信审批效率,增加消费类信贷投入;
● 支持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发支持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保险产品。
14
注重标杆带动
● 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自我承诺为主要内涵,形成“对标提升、示范带动、监测评价、动态管理”制度闭环;
● 制定具有湖北特色的消费环境指数及评价规范,大力发展一批放心消费商店、网店、直播间、餐饮店、工厂等基础单元及放心消费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加强宣传推介。
15
深化区域联动
● 发挥省际联盟优势,巩固长江中游三省湘鄂赣合作,探索消费信用信息共享互认、放心消费美丽乡村联建、消费维权跨区域联盟等工作机制;
● 支持各地积极发挥区位优势,探索城市圈消费维权合作;
● 推动各地主动公开放心消费承诺,开展全域消费环境监测评价,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湖北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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