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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吴胜利 郑钻泉
事件回顾
近日,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随后,多个品牌的充电宝纷纷将3C认证作为最大卖点推销,并称自家商品可以带上飞机,直播海报也突出“3C认证”。
在网购平台多家店铺开始出售3C认证的贴纸,价格在10元至20元不等,每份100个左右,还可定制大小。店铺客服表示,3C认证的贴纸还可以定制,30个起步,可以打印3个年份的日期,25-26-27年都可以,定制款30个60元包邮。
那么,如果充电宝本身未经过3C认证,却被贴上3C认证的贴纸,是否涉嫌违法?出售3C认证贴纸的行为又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郑钻泉律师认为:
“3C认证”是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的统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出售“3C认证”贴纸的商家、定制“3C认证”贴纸的商家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的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七十条 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规定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十八条 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