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男子醉驾被查称只是为了挪车叫代驾,法官现场做调查戳破谎言
“我认罪认罚。”在法庭上,被告人周军(化名)低下了头,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近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在法庭上谎称自己酒驾只是为了挪车。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法官进行了实地探查。
“当时,我也是酒后忘形。”周军说。2024年7月的一个晚上,周军和多个朋友相约在某餐馆小酌。次日凌晨1时许,周军饮酒后驾驶黑色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从武汉市武昌区武昌万象城地下停车场出发。
周军驾车经江流路到和平大道,沿和平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万象城门前处时,被公安民警查获并送往医院进行采血检验。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周军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超过150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地下停车场信号不好,所以我想把车开出地面后再叫代驾。”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周军一直坚持以此为由为自己辩解。
“为了还原事件的真相,我们决定在开庭前实地走访调查案发现场。”武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裴辉说。案件起诉至法院后,裴辉带着一名法官助理来到了案发地。
裴辉从万象城地下三层停车场一直步行进入地面停车场江流路出入口,发现该停车场手机信号好,能够正常拨打接听电话。“这些与被告人周军在笔录中陈述的完全不一致”。
此外,裴辉法官还调取了案发时相关路段的监控录像。当时,周军于万象城地下停车场出口驶出,右转进入和平大道。周军在和平大道三角路地铁公交站附近被交警设卡盘查,他立即靠路边停车,交警随即上前将其查获并送往医院进行采血检验。
“从江流路停车场出入口至和平大道三角路地铁公交站,地图显示距离不到500米。”裴辉说。
案件如期开庭审理。开庭过程中,周军再次辩解自己酒驾是由于地下车库手机信号不好,他准备挪车后再叫代驾。面对周军的说辞,审判长裴辉当庭出示实地调查的相关证据,对其虚假陈述予以驳斥。周军没有料到审判长早已将事实调查清楚,当庭表示认错悔罪。
最终,武昌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周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