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湖北拟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
9月23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
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湖北现行实施办法于1994年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分别于2012年、2016年、2018年由省人大常委会作了部分修改,有必要与时俱进修改完善实施办法。
修订实施办法对于保障代表履职尽责,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实施办法,健全各级国家机关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制度机制,对于推动湖北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实施办法,完善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的工作机制,对于保证人大代表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修订草案严格对照新修改的代表法,对其中具体明确的条款从其规定;对比较原则、概括的条款,结合实际加以细化。对实践证明可行、普遍适用的代表工作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
修订草案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强化对代表的政治要求,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明确代表参加活动的有关规定,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相关制度机制,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