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现将2025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或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2.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
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期满(至2025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个人网报、单位现场确认、区教育局初审时间:9月25日—11月12日,各区教育局可结合实际确定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
三、注册条件、程序
有关注册条件、程序仍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区教育局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在政务网站及时发布工作通知,按时认真组织好区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注册工作专项经费,严禁向中小学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武汉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6日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