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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位某银行员工在网上发帖称,该行要求员工退回3年前至今的过节费共近1.4万元,引起外界关注。
事件回顾
据该行员工透露,“要求先交2500元,剩余部分在工资中倒扣。”上述过节费或涉及合规问题,因此被要求退回。针对此事,该银行回应称:“一方面,这是我行进一步规范津贴福利发放,确保符合相关制度和规定;另一方面,我行也向全行员工说明了相关情况,绝大部分员工予以理解和支持。”
10月19日晚,有员工表示,确实收到了上述通知,要求退回前三年以及今年已发的过节费。
一位在广东地区从事金融行业的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行业都很重视合规问题。因审计通不过等原因,此前曾有多家银行要求员工退回已发的过节费、补贴、奖金等,有的甚至要求已辞职的员工也要退回。
那么要求员工退回已发放的过节费,是否合理?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律师、郑钻泉律师认为:
银行要求退回已经发放的过节费是否合理,需要根据“过节费”的性质以及发放过程是否合规进行判断。根据广东省的规定,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但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3000元,且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如果广州农商银行此前发放的现金过节费超出了此标准或违反了发放形式,就可能被认定为违规福利,如果银行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发放违规,或追回程序不合法,员工有权拒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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