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债被告上公堂 意外发现当初借款利率违规!法院判了

男子欠债被告上公堂 意外发现当初借款利率违规!法院判了

原标题:男子欠债被告上公堂,意外发现当初借款利率违规,法院判决:可少还5万多元利息

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刘庄园 王溢繁

男子见法院工作人员找上门,本以为是来帮助原告催债,却没想到最后判决竟让自己的债务“省”了5万元。最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借贷纠纷案件。

“要不是你们当初专门跑一趟,还耐心跟我解释,我可能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多赔了不少冤枉债了!”收到判决后齐军(化名)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道。

贾涛(化名)和齐军是多年朋友。2024年12月,为了还房贷,齐军向贾涛借了1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的期限为1年,月利率10%。

“之所以约定这么高,是因为我想要还完房贷之后立刻把房子卖掉,这样就可以立刻把钱还给他。”齐军说。

然而,由于房子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买家,所以齐军就得一直按照约定还利息。在偿还了6个月共计6万元的利息后,齐军因利息过高不堪重负,停止了还款。

随后,贾涛将齐军诉至汉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齐军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法院工作人员首先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多种方式联系齐军,但都没能与齐军取得联系。

经多方打听,法院前往其户籍地调查,通过齐军的母亲终于联系上了齐军。不料,齐军在电话中情绪激动,对诉讼表现出强烈的抵触。

“当时对诉讼流程不是很了解,觉得法院找上门就是想让我马上还钱。”齐军说。

面对齐军的抵触,承办法官明确告知齐军:“我们找他是希望他能够来出庭应诉,配合法院查明案情。”通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并告知其诉讼权利。最终,齐军解开心结,决定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齐军提交了已偿还利息的凭证。经法院审理查明,齐军此前偿还的每月10%的利息明显是超出国家法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有关司法解释,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经法院查询,2024年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最高上限是年利率12.4%。法院据此作出判决,依法支持了贾涛在合法范围内的诉讼请求。在依法抵扣后,齐军需要偿还的本金数额比之前双方的约定数额少了55187元。

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目前,齐军已主动偿还了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