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湖北警方通报,多人被查!
生命没有如果,安全不容侥幸
酒后驾车的红线
一次触碰,一生悔恨
湖北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
酒醉驾!零容忍!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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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严惩不贷!

11月8日15时许,襄阳交警在双沟镇陈湾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驾驶营运车辆的黄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询问,黄某称车上没水,便将两罐啤酒当作“解渴饮品”饮用。后经血检,结果为89.2mg/100ml,确属醉酒驾驶。由于黄某驾驶车辆属营运性质,其醉驾行为性质恶劣,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酒驾遇查弃车狂奔?
法网难逃!

11月21日3时许,武汉交警在龙阳大道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辆面包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靠边停至导流线,驾驶人开门弃车狂奔。民警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拦截,将其控制。崔某立即承认:“我坦白,我喝了点酒,不跑了!”经现场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进一步核查发现,崔某曾于2019年因饮酒驾驶被查处,本次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高兴喝两杯?“驶”不得!

11月5日晚,宜昌交警在点军大道辅道与白马路交叉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查获驾驶人龙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据龙某某陈述,当天因其亲家到家中帮忙,晚上一时高兴便喝了两杯。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醉酒驾驶,严惩!

11月30日晚,随州交警在青年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无号牌电动摩托车驾驶人蔡某涉嫌酒驾,经现场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2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后驾驶,严查!

11月8日19时许,黄冈交警在红烛路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查获驾驶人范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醉驾
不仅会为您和他人的出行
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
被查后还将承担巨大代价
切勿因一时心存侥幸,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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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犯罪行为。
酒驾=暂扣6个月驾驶证+2000元罚款+记12分
醉驾=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5年/10年/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酒驾一旦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有权追偿。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公职人员醉驾被“双开”,工作收入就没有了。
精神成本
酒驾、醉驾被查处,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醉驾会留下案底,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等。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此时驾车行驶,会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湖北交警提醒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
请广大驾驶人
严守安全底线 勿触法律红线
来源:长安湖北、武汉交警 襄阳交警 宜昌交警 黄冈交警 随州交警 湖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