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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院护士体检发现肺病后连病假都批不了”一事,江西丰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2月8日下午通报称,已现场解决了其请病假等实际问题。
事件回顾
通报介绍,12月7日17时许,丰城市中医院职工陈某发布了“在这个单位工作五年,却连个病假都批不了”的视频,引发社会关注。市卫健委立即开展核实处理。
经调查了解,陈某系中医院ICU护士,在今年职工体检中发现肺部疾病,中医院批准其一个月病假赴上海诊疗。病假结束后,陈某再赴上海复查,医生出具休息14天的门诊疾病证明书。陈某向中医院提出再休一个月病假的申请,因其未能提供需住院治疗的证明,中医院根据医院请假制度规定,给予了其一个月的事假,但在沟通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
12月8日上午,市卫健委、中医院相关负责同志已与陈某夫妇见面,听取他们的意见,现场解决了其请病假等实际问题。市卫健委对中医院相关领导语气生硬等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后续我们将积极改进工作,切实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那么,员工的病假时长应该以哪些标准衡量?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律师、郑钻泉律师认为: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的时间是,(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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