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男子称买二手房办理更名被告知需预缴一年物业费,物业公司回应:未强制预缴费,前期沟通存在误会
购买二手房已完成过户,去物业办理更名却要预缴一年物业费?日前,市民李先生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此事,质疑小区物业公司此举不合理。经记者实地走访,物业公司回应称“前期沟通存在误会”,未强制李先生预缴费。目前,相关更名手续已顺利办结。

李先生12月24日留言反映,自己购买了江岸区塔子湖街长投海德公园一套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过户等相关手续。经他确认,原业主也已交清了物业欠费。然而,当他前往物业办理户主更名和水表更名手续时,却被告知需要预缴一年物业费才能办理。“物业说这是统一的要求和规定,可又说不清是他们自己的规定还是依据哪条法规。”对此,李先生表示不解。
26日,记者在海德公园小区公示栏内看到一份“物业服务合同文本”载明:“业主按年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当年元月1日缴纳当年物业服务费。”
随后,记者前往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公示牌上写着“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厅内立着一个关于物业缴费优惠活动的展架,上面写着“2025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缴清2026年全年物业费,既(即)可享受减免一个月物业费,再赠送以下礼品(二选一)。”

记者询问李先生购买的房屋是否存在欠费,前台工作人员查询后确认“今年费用已缴清”。对于李先生提出的质疑,工作人员回应称不属实:“我们只是提醒他现在有优惠活动,但不会因为不预缴就不办手续。”经记者再三确认,物业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只要李先生带齐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就能办理户主、水表等更名手续。
“确实很顺利,这次没让我提前缴费。”30日,李先生回电武汉城市留言板,告知记者其更名手续已顺利办结,暂未缴纳2026年物业费。他告诉记者,物业工作人员再次向其解释优惠政策称,明年6月前一次性缴清全年物业费,仍可享受一个月费用减免,但物业将不再提供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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