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监利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原标题:监利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监 利 市 人 民 法 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赏。对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执行线索的有关情况,本院予以保密。

二、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三、举报电话:

0716-325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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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亚玲,女,1991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新风一路四巷23号,公民身份号码:42100319910606****。

执行案号:(2023)鄂1023执1893号。

执行标的:437000元本金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陈亚玲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及人员下落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赏。

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赏。对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执行线索的有关情况,本院予以保密。

二、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三、举报电话:

0716-325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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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吴兵,男,1981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监利市红城乡高吴村46号,公民身份号码:42102319810716****。

执行案号:(2024)鄂1023执2297号。

执行标的:29270元及相应迟延履行金。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吴兵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及人员下落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赏。

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赏。对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执行线索的有关情况,本院予以保密。

二、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三、举报电话:

0716-325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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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李国庆,男,1985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监利市周老嘴镇燎原村12-19号,公民身份号码:42102319851015****。

执行案号:(2025)鄂1023执1339号。

执行标的:19316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国庆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及人员下落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赏。

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赏。对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执行线索的有关情况,本院予以保密。

二、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三、举报电话:

0716-325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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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圣章,男,1966年7月30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监利市新沟镇双兴村巨盛米业公司,公民身份号码:42102319660730****。

执行案号:(2025)鄂1023执3168号。

执行标的:775750.00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陈圣章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及人员下落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执行案款10%作为奖赏。若使本案执行完毕的,另外给予十万元作为奖赏。

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赏。对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执行线索的有关情况,本院予以保密。

二、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三、举报电话:

0716-3251708

图片

被执行人:刘志钢,男,1972年7月2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监利市容城镇交通路32号,公民身份号码:42242519720726****。

执行案号:(2025)鄂1023执885号。

执行标的:1013742.86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志钢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及人员下落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执行案款5%作为奖赏。

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赏。对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执行线索的有关情况,本院予以保密。

二、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三、举报电话:

0716-325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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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景周,男,1985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监利市汪桥镇汪桥砖瓦厂一队,公民身份号码:42102319850110***。

执行案号:(2025)鄂1023执1905号。

执行标的:272561.50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景周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及人员下落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执行案款5%作为奖赏。

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赏。对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执行线索的有关情况,本院予以保密。

二、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三、举报电话:

0716-3251708

图片

被执行人:刘木海,男,1979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监利市棋盘乡黄桥村16-30号,公民身份号码:42242519790315****。

执行案号:(2025)鄂1023执1907号。

执行标的:45508.46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木海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及人员下落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执行案款5%作为奖赏。

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赏。对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执行线索的有关情况,本院予以保密。

二、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标的全部履行完毕止。

三、举报电话:

0716-325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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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迹,男,1985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石首市南口镇二郎庙村2组37号,公民身份号码:42108119851201****。

执行案号:(2025)鄂1023执1381号。

执行标的:123989.96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迹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3%予以奖赏。对提供张迹本人下落后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执行悬赏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或对被执行人成功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赏。对向本院提供执行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执行线索的有关情况,本院予以保密。

二、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标的全部履行完毕止。

三、举报电话:

0716-325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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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宏,男,1988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栗家庵村6组,公民身份号码:43070319881128****。

执行案号:(2025)鄂1023执3033号。

执行标的:131450.00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宏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8%予以奖赏。对提供张宏本人下落后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来源:监利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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