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号-3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柱支行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1号 |
贷款管理不到位 |
罚款2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2 |
王洪钦(时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柱支行客户经理)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2号 |
违法发放贷款 |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3 |
彭莉(时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柱支行行长) |
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3号 |
贷款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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