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家视角NO.495:房屋因厨房污水管返水而泡水 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凰家视角NO.495:房屋因厨房污水管返水而泡水 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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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开门一看,整个屋子泡在水里,地板、橱柜、榻榻米全毁了。”回忆起家中污水倒灌的情景,陈先生仍心有余悸。

陈先生家住武汉市某小区,此前将房屋租给万先生居住。春节前,万先生回老家过年,临行前仔细检查了水电,确认一切正常。

2月26日晚8时许,陈先生接到邻居电话,称其家门口有水漫出,已流到走廊,并渗入隔壁601室。陈先生立即联系租户万先生,对方表示正在返汉途中。

当晚10时许,万先生赶到现场,陈先生和小区物业经理一同开门查看,发现屋内一片狼藉:客厅、卧室地板全泡在水中,厨房积水深达2厘米,洗菜盆内污水满溢,仍在不断外流,盆内和台面堆积大量絮状物,而室内所有水龙头均处于关闭状态。

物业随即联系疏通人员,打开厨房外的泄洪管盖,但未能解决问题,洗菜盆依然反水。

27日上午,物业再次请人疏通,这次对位于楼下的主排污管进行作业,掏出大量淤积物后,608室洗菜盆的积水才顺利排干,反水现象得以解除。

陈先生认为,因主排污管堵塞导致家中地板、家具长时间浸泡损毁,租户也因此退租,损失应由物业承担。

小区物业负责人回应称,已第一时间上报公司,并安排疏通,“但公司的工程部反馈,堵塞的不是主排污管,而是住户自家的排污支管,因此损失与物业无关。”

而陈先生表示,疏通人员对直径约20厘米的主排污管进行了打孔作业,掏出的杂物装满一大桶。“如果是自家管道堵了,能掏出这么多脏东西吗?物业有责任保障主管道畅通,这次污水倒灌,他们难辞其咎。”

那么,房屋因厨房污水管返水而泡水,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郑钻泉律师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942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对小区物业共有部分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等义务,案涉污水管属于小区共有部分,由于物业公司未尽到相应义务,导致陈先生房屋因污水管反水而被泡水,物业公司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