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监督故事丨国资租金“颗粒归仓”记
“市交通运输局门面出租管理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近日,潜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收到市委巡察组移交的一条问题线索。
国有资产安全不容有失,纪检监察组成立核查小组,来到市交通运输局,调取了所有门面出租的合同、续租资料等相关文件,逐份梳理核对。
核查组成员小李轻轻翻动着一叠门面租赁档案,目光紧锁着附页里的影像,眉头渐渐拧紧:“胡主任,您每年开展检查时,实地拍摄真能精准卡到同一个瞬间?”说罢,便将档案推到市交通运输局后勤中心胡某面前接着问道,“场景、摆设,甚至连光线在窗户上的反射光都一模一样,六年都没变过,这真是巧合吗?”
胡某拿起档案快速翻阅着,故作轻松道:“这就是巧合嘛!局里有规定,续签合同必须拍现场照,我每年都亲自跑过去拍,刚好那几天的气候、光线凑到一块儿了,至于角度,我习惯站同一个位置拍,这样才能把门面情况拍清楚。”
“巧合?”一旁的组长老王伸手抽出2018年和2024年的两张照片,指着照片角落说,“打印机的型号标识,还有门口贴的那张促销海报,六年了,连海报上的折痕都没变化,商户都不卖新货的吗?”
胡某支吾着辩解:“商户嘛,生意不好,懒得换也正常……”
核查组没有再追问,当天下午,老王便带着小李直奔马昌垸路15号楼——照片上的门面所在地。刚走到楼下,就见一名男子搬着箱子往店里走。
“您好,您是店主吗,我们是市纪委监委的,想向您了解一下这间门面的租赁情况。”老王亮明身份,目光不动声色地扫过店铺招牌和店内陈设。
男子愣了一下说:“我是店主,姓曾,这店是我五年前从上一任店主刘某某手里转过来的,房租也是我直接转给他的。”
话音刚落,旁边一家奶茶店的老板娘冯某也凑了过来:“我这间门面也是刘某某转租给我的,他说自己是产权人,每年都按时来收房租。”
拿着曾某、冯某提供的营业执照和转租合同复印件,核查组再次找到了胡某。小李将新拍的现场照片和复印件一同摊在桌上,照片里的实际经营者与档案里的承租人刘某某毫无关联。
“胡主任,这是我们今天刚拍的现场照,实际经营者是曾某和冯某,并非你资料里的刘某某。”小李的目光紧紧锁住胡某,“您之前说的实地核查,查的是谁的现场?这些照片,又是从哪里来的?”
“我想着刘某某是老租户,就懒得去现场,每年就改个时间,一直用这个照片……”面对证据,胡某只好如实交代。
随着调查的深入,隐藏六年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2009年1月,刘某某租赁市交通运输局的三间门面从事经营活动。按照该局规定,每年续签租赁合同时,需根据承租人提供的续租资料,对门面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但胡某作为具体负责人,为了省事,仅要求刘某某提供相应资料留存备案,从未到现场核实,导致这一违规转租行为长达6年未被发现。
而蒙混过关的刘某某,通过转租这三间门面,六年里累计赚取差价2万余元。最终,胡某等5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该局也对名下所有门面房开展全面排查,成功收回6间违规转租的门面,并出台了全新的管理办法。
回访时,曾某、冯某拿着与市交通运输局直接签订的新合同,脸上露出了踏实的笑容:“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租金降了,合同也正规了,心里总算踏实了!”(潜江市纪委监委)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