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两套房产却拒不支付6万元赔偿款 法院:拘留!

名下有两套房产却拒不支付6万元赔偿款 法院:拘留!

原标题:名下有两套房产,却拒不支付6万元赔偿款,法院:拘留!

极目新闻通讯员 李梓杰 刘露

4月10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在集中执行行动中,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健康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罗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强制措施的强大震慑下,罗某最终全额履行6万余元赔偿款,案件得以案结事了。

杨某与罗某原系同事关系。2024年,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矛盾激化后罗某将杨某打伤,致杨某接受了数月的治疗,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经济损失。2025年8月,杨某向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罗某赔偿杨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罗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2026年1月,杨某遂向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李一方依法对被执行人罗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查询。经查,罗某名下有两套房产,且有工资收入,具备履行能力。为督促罗某主动履行,法院先后多次通过电话与罗某沟通联系,逐一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面临的法律责任,并明确告知其规避执行、消极对抗执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后果。但即便在充分法律释明后,罗某仍以“无钱可付”为借口反复推脱,长期消极应对、拒不配合执行,也拒绝出面到法院接受询问。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在近期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果断出击,成功将罗某拘传到院。到案后,执行干警再次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并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但罗某仍未能提出有效的履行方案,也无任何实际履行意愿。鉴于罗某拒不履行的行为,4月7日,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被拘留后,罗某终于意识到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在拘留所内,罗某积极联系其家属筹措资金。3天后,其家属代为全额支付了6万余元赔偿款。申请人杨某收到款项后,出具了谅解书。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双方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该案是青山区人民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措施的生动缩影。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青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惩戒,以实际行动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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