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违规动火引起火灾!湖北1人被行拘
违规动火作业
飞溅的不只是火花
更是“祸”花
近日,湖北鄂州一名工人
因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
换来5日拘留的代价
案件回顾
5月26日上午
鄂州一工人张某
被雇佣在某KTV包厢进行电焊工作
在人员密集场所内
张某未经报备、未经批准
擅自使用氧割枪进行动火作业
拆除包厢空调风冷机设备的风口吊杆
由于作业前
张某未及时清除空调风管保温层材料
导致该材料被引燃
从而引发火灾
造成包间空调通风管烧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张某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导致火灾
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
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消防提醒
动火作业
在各行各业都非常普遍
是火灾事故防范的重点环节
如果心存侥幸
无证上岗、无审批作业、无防护操作
最终换来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血的教训
任何生产活动
安全必须放在第一位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请牢记电焊气割“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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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消防 鄂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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