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灾情当前还造谣?罚!
近日
湖北多地突遭雷暴大风
有人在前线拼尽全力
有人“动动手指”净添乱——
黄冈、黄石等地相继出现网络谣言
涉及虚构灾情险情、捏造儿童失联信息等内容
相关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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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编造不实谣言被行政处罚
7月6日晚,黄冈市黄州区突遭龙卷风袭击,网民王某出于制造话题、博取眼球、恶意增加个人网络关注度的主观目的,全然不顾受灾真实状况,未向任何官方部门核实信息,也未亲赴现场了解真实灾损程度,在网络平台发布多条短视频和图文帖,声称“小男孩被卷到天上去之后失踪了,至今生死未卜”“有个小区塌了一栋楼”。


事件发生后,黄州公安第一时间锁定违法嫌疑人王某,并依法对其传唤询问。经查,王某所发布信息均系虚构。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删除所有不实帖文和视频。
黄石:编造失联儿童信息被行政拘留
7月6日,大冶市金牛镇遭遇恶劣天气袭击。7月8日,程某路过金牛镇金桥世家小区门口时,听闻“金桥世家小区还有一名九岁小孩没有找到”,未经核实,于当日12时许在个人抖音账号发布“好惨,还有一名九岁小孩没有找到”的视频。

经查,网传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该视频删除前浏览量达8000余次。公安机关认定程某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灾情牵动人心
谣言却在制造“次生灾害”
常见的涉灾谣言主要有几类?
移花接木类
通过拼接、剪辑、张冠李戴不同时间、地点或事件的图像、视频、文字等素材,伪造出虚假消息。
旧闻翻炒类
修改过往灾害的图文、视频时间,当作近期汛情事件扩散传播。
虚构数据类
故意捏造伤亡人数、受灾面积等关键数据,夸大灾情严重程度。
伪造救援类
虚构防汛救援场景,甚至冒用相关部门名义发布虚假救援信息。
夸大其词类
对真实发生的汛情添油加醋、歪曲事实,扰乱公众视听。
编造灾情谣言
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对海量网络信息
公众如何识谣、辨谣、防谣?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编造、不传播虚假汛情信息,不将无关视频、旧闻包装成当前灾情,不夸大灾情、散布恐慌。
关注官方权威平台、正规新闻媒体发布的汛情动态,对所谓“网友爆料”“现场视频”等非权威来源要保持警惕。
仔细核验特大暴雨、人员伤亡、救援困境等敏感信息的时间、地点、人物等关键细节。
留意视频中是否存在外文标识、季节植被与本地汛情不符等漏洞。
不轻信、不发布、不转发、不评论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
勇于对博眼球的谣言说“不”,并提醒身边人不信谣、不传谣。
发现疑似谣言时不做旁观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网络平台举报。
主动传播正能量,转发官方防汛提示和救援进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大家务必做到——
不造谣 不信谣 不传谣
守住指尖底线
就是对前线抢险力量有力的支持
来源:平安武汉微信公众号、湖北应急管理、湖北网络辟谣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