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曝光!鄂A6E**5、鄂A5R**6…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路上行驶
各行其道是基本常识
而总有部分司机
对眼前的“禁止掉头”“禁止左转”标志
视若无睹
对地面的直行、右转的车道标线
视而不见
今天我们就对这些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鄂A5R**6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左岸大道辅路
2026-7-20


鄂AAS8**1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
2026-7-21



鄂A6E**5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三环线辅路
2026-7-21


鄂A90**9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
2026-7-20


鄂AW5**7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车城北路
2026-7-20


鄂AF18**3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
2026-7-19


鄂AD85**2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高新五路
2026-7-17


鄂AD85**2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高新五路
2026-7-17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危害到底有多大
1、造成路口交通拥堵:打乱路口正常通行流线,阻碍对象、横向车辆正常通行,引发车道堵塞、通行滞缓,降低路口通行效率,造成区域性拥堵。
2、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路口车流交汇复杂,随意错车道左转、直行、右转,会与其他正常行驶车辆发生冲突,极易造成剐蹭、碰撞等事故,违法车辆可能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来源:武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