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县约谈提醒5人次 追责问责2人次

湖北一县约谈提醒5人次 追责问责2人次

原标题:长阳:跟进监督守护清江碧水 推动锰渣治理常态长效

“现在水清岸绿、异味全无,住在周边安心多了。”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某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生态治理“回头看”,实地核查渣场防渗改造、水质监测等整改成效,周边村民的真切感受,直观印证了专项治理带来的真切变化。

长阳作为全省唯一的锰矿产地,多年来面临锰矿开采产生的锰渣堆存、防渗薄弱、水体超标等历史遗留难题,直接影响清江流域生态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主动融入宜昌市长江大保护“2+2+N”政治监督格局,将锰渣安全环保问题整治列为政治监督“头号工程”,以严明纪律护航清江流域生态保护。

针对以往锰渣治理中存在的职能部门权责交叉、监管盲区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应急、生态环境、科信等部门集中“会诊”,沿着锰渣“产生—运输—贮存—处置”全链条排查风险,逐一厘清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职责边界,靶向制定专项监督方案,确保监督精准发力,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为推动问题真改实改,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一月一调度、问题全闭环”工作机制,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驻点督导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发现—交办—整改—销号”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深化“组地企”联动,督促相关部门列出职责清单、任务清单,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机制。截至目前,累计督促整改问题54个,约谈提醒5人次,追责问责2人次,持续释放失职必查、失责必究的强烈信号。

既除顽疾,更立长效。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自然资源部门细化锰矿开采及渣场容量管控标准,推动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驻矿帮扶、“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等制度,织密监管制度笼子。同时,倒逼企业扛牢主体责任,推动完善内部防控措施27项,构建起从源头减量到末端治理的全周期防控体系。

“守护绿水青山是‘国之大者’。我们将持续紧盯锰产业绿色转型关键环节,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以铁的纪律守护清江一库碧水,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姚承志)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